奇正藏药: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勤信专字【2024】第0561号
目录
内容 | 页次 | ||||
鉴证报告 | 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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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3-13 | ||||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10层电话:(86-10)68360123传真:(86-10)68360123-3000邮编:100044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勤信专字【2024】第0561号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正藏药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奇正藏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奇正藏药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和
《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述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奇正藏药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非无保留结论的理由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奇正藏药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奇正藏药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奇正藏药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奇正藏药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石朝欣
二○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孙红玉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2009年度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发行字[2009]76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正藏药”或“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和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8,421.00万元,扣除证券发行费用3,300.9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120.01万元,该资金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于2009年8月24日汇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拉萨城西支行的账号为54001023636059008888的人民币账户内,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利安达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2009)验字第1030号《验资报告》。
2、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66号文件】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公开发行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0,000.00万元。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为本次发债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A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认购金额不足8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9月28日完成发行,债券名称为“奇正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需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801.89万元(承销保
荐费含税金额为人民币850.00万元)后,主承销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于2020年9月28日将人民币79,198.11万元存于公司的兴业银行兰州七里河支行(账号:612100100100041441)账户内。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与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评估费及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49.98万元(含税金额为人民币1,006.9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9,050.0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勤信验字(2020)第0055号《验资报告》。
(二)2023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1、2009年度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年初余额 | 35,362,811.92 |
减:报告期投入金额 | 36,405,549.01 |
加:报告期利息收入(扣减银行手续费支出) | 1,243,770.49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报告期末余额 | 201,033.40 |
2、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年初余额 | 506,820,794.95 |
减:报告期投入金额 | 314,888,581.72 |
加:报告期利息收入(扣减银行手续费支出) | 27,743,311.56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 219,675,524.79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2009年度公开发行股票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08年2月15日经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2009年9月21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兰州八一支行(270337602910000377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城西支行(54001023636059008888、5400102363605900777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东口支行(931902205510302)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四个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作其他用途。2013年3月2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分别与陇西奇正药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八一支行(2703376029100011901)、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一个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作其他用途。2017年1月1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甘肃奇正藏药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西固支行(48050154500000273、48050154500000281)以及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二个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2020年4月23日,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东口支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已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东口支行开设931902205510302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甘肃佛阁藏药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专户612100100100033816仅用于公司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东口支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协议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在具体项目实施所在地开设了八个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城西支行专户(54001023636059007777、5400102363605900888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八一支行专户(2703376029100003772、270337602910001190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西固支行专户(48050154500000281、48050154500000273)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公司已先后于2013年12月、2017年1月、2017年3月、2017年4月对上述六个专项账户办理了注销手续。
公司及子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能按照协议约定严格履行,不存在违反协议条款的情形。
2、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户仅用于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612100100100041441)、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专户仅用于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甘肃佛阁藏药有限公司(612100100100041290)与兴业银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专户仅用于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612100100100041441)、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协议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公司及子公司甘肃佛阁藏药有限公司(612100100100041290)与兴业银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协议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公司及子公司甘肃佛阁藏药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能按照协议约定严格履行,不存在违反协议条款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09年度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单位 | 金融机构 | 账号 | 存款方式 | 期末余额 | 备注 |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东口支行 | 931902205510302 | 活期存款 | 201,033.40 | |
甘肃佛阁藏药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七里河支行 | 612100100100033816 | 活期存款 | 0.00 |
开户单位 | 金融机构 | 账号 | 存款方式 | 期末余额 | 备注 |
甘肃佛阁藏药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七里河支行 | 612100100200026366 | 智能通知存款 | 0.00 | 注1 |
合计 | — | — | 201,033.40 |
注1:612100100100033816账户下因开通智能通知存款业务,银行网银系统自动产生智能通知存款账户612100100200026366。该账户与612100100100033816是从属关系,该账户无法向其以外的其他账户直接划款。
2、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单位 | 金融机构 | 账号 | 存款方式 | 期末余额 | 备注 |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七里河支行 | 612100100100041441 | 活期存款 | 41,074.15 | |
甘肃佛阁藏药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七里河支行 | 612100100100041290 | 活期存款 | 7,695.61 | |
甘肃佛阁藏药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七里河支行 | 612100100200035822 | 智能通知存款 | 219,626,755.03 | 注1 |
合计 | — | — | 219,675,524.79 |
注1:612100100100041290账户下因开通智能通知存款业务,银行网银系统自动产生智能通知存款账户612100100200035822。该账户与612100100100041290是从属关系,该账户无法向其以外的其他账户直接划款。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2009年度公开发行股票
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09年度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拟尽快投入募投项目建设,现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详见附件1:2009年度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2022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其中使用2009年度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最高额度为人民币0.4亿元,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为人民币
5.6亿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度在公告范围内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本报告期内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兴业银行可转让大额存单。
(二)现金管理金额
购买兴业银行可转让大额存单51,312.4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余额为0.00元。
(三)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甘肃佛阁藏药有限公司的闲置募集资金。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
1、2009年度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5,120.01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640.5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5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4,756.0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9.97%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 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3) =(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藏药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 是 | 18,178.64 | 18,178.64 | 10,743.30 | 59.10 | 2014年12月31日 | 41,971.33 | 是 | 否 | |
藏药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6,888.15 | 6,888.15 | 6,537.62 | 94.91 | 2012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3,960.95 | 3,960.95 | 4,056.18 | 102.40 | 2012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9,027.74 | 29,027.74 | 21,337.10 | 73.51 | -- | 41,971.33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购买营销中心办公用房项目-南京
购买营销中心办公用房项目-南京 | 否 | 596.60 | 596.60 | 572.95 | 96.04 | 2019年04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购买营销中心办公用房项目-广州
购买营销中心办公用房项目-广州 | 否 | 3,124.17 | 3,124.17 | 0.84 | 3111.45 | 99.59 | 2019年08月0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19,298.01 | 19,298.01 | 3,639.72 | 19,734.59 | 102.26 | 2023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23,018.78 | 23,018.78 | 3,640.56 | 23,418.99 | 101.74 | -- | -- | -- | -- |
合计
合计 | -- | 52,046.52 | 52,046.52 | 3,640.56 | 44,756.09 | 85.99 | -- | 41,971.33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2022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期限由2022年7月31日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说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超募资金的金额、
用途及使用进展
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 |
第一部分2009年度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超募资金 19,136.9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扣除其他项目尾款为准)用于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通过向子公司增资方式将超募资金19,298.01万元一次性拨付并存储于甘肃佛阁藏药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专户,报告期内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639.72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广州营销中心办公用房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111.45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余额为20.1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投资项
募集资金投资项 | 适用 |
目实施地点变更
情况
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以前年度发生 |
第一部分2009年度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募集资金“藏药生产线改扩建项目”中的“药材饮片生产线改扩建项目”实施主体由“甘肃奇正藏药有限公司”变更为“陇西奇正药材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地点由“甘肃榆中”变更到“甘肃陇西”。即变更部分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适用 |
以前年度发生 | |
第一部分2009年度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募集资金“藏药生产线改扩建项目”中的“药材饮片生产线改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后,项目将使用“外用制剂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的节约资金3,000万元及“藏成药及药材饮片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的剩余资金1,500万元,合计4,500万元。即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变化。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第一部分2009年度公开发行股票 2009年10月前,公司利用自有资金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共计6,513.23万元。12月份,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513.23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适用 |
第一部分2009年度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已经实施完毕。2016年12月26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9,953.7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执行完毕。2017年3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3,545.8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已执行完毕。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除以上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外,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题或其他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第一部分2009年度公开发行股票 其他情况说明:募集资金总额45,120.01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52,046.52万元,差异6,926.51万元,主要系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 |
2、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9,050.02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1,488.8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2,907.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 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3) =(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 ||||||||||
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79,050.02 | 79,050.02 | 31,488.86 | 62,907.00 | 79.58 | 2023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否 |
合计
合计 | -- | 79,050.02 | 79,050.02 | 31,488.86 | 62,907.00 | 79.58 | -- |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 计划进度、预计收 益的情况和原因 (含“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选择“不 适用”的原因) | 2022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期限由2022年7月31日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2024年1月9日,公司发布《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募投项目总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性,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将保留本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待支付款项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监管。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合同付款条件继续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本项目建设款项尾款,超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的部分将自筹资金支付。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2021年3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支付的发行费用148.09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除以上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外,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