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正藏药:关于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暨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5-02-26  奇正藏药(00228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87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公告编号:2025-009债券代码:128133 债券简称:奇正转债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暨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暨为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合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的票据池业务,其中公司为子公司票据池质押融资担保额度18,000万元;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暨为子公司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以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票据池业务合作协议》(兴银兰票池服字2025第0001号)(以下简称“《票据池协议》”),兴业银行为公司或其所属集团成员企业开展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质押票据池中的全部商业汇票为《票据池协议》及其项下全部融资合同下的债务提供担保。

子公司甘肃奇正藏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奇正”)、甘肃佛阁藏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佛阁”)、西藏藏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藏药”)与兴业银行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分别使用《票据池协议》6,000万元、2,800万元、4,000万元额度,主要由公司在质押票据池中的商业汇票为其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后公司为子公司票据池质押融资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本次使用的担保额度截至目前担保余额是否关联担保
公司甘肃奇正100%17.00%6,0006,000188.73
甘肃佛阁100%27.36%4,0002,8001,191.73
西藏藏药77.48%29.05%8,0004,000128.74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甘肃奇正藏药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甘肃奇正藏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9年09月20日

3、住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奇正路1号

4、法定代表人:肖剑琴

5、注册资本:壹亿玖仟陆佰柒拾捌万陆仟肆佰元整

6、主营业务:贴膏剂、凝胶贴膏、橡胶膏剂、软膏剂、颗粒剂、散剂、膏药、片剂、硬胶囊剂、喷雾剂、涂膜剂、巴布膏剂、气雾剂、丸剂(含中药前处理、提取)、原料药(氢溴酸高乌甲素)、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灸制、炒制、煮制、蒸制)、消毒产品的生产、销售;中药材的生产;沙棘果、松茸、花椒、食用甘草、枸杞、玫瑰花、蕨麻、黑木耳、柳花菜、百合干包装、销售;中药材种植(国家禁止及须取得专项许可的品种除外);农作物种植;农副产品收购;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甘肃奇正100%股权,甘肃奇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2023.12.312024.09.30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487,738,070.58501,134,617.28
负债总额92,875,473.3085,180,106.4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84,249,120.7977,492,565.74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其中:担保--
抵押--
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394,862,597.28415,954,510.82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度2024年1-9月
营业收入143,631,249.2096,217,429.49
利润总额24,682,170.5124,339,336.78
净利润23,052,969.0621,091,913.54

9、甘肃奇正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甘肃佛阁藏药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甘肃佛阁藏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8年4月8日

3、住所: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洮阳镇奇正路1号

4、法定代表人:肖剑琴

5、注册资本:叁亿玖仟壹佰陆拾玖万陆仟元整

6、主营业务:藏成药、消毒产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甘肃佛阁100%股权,甘肃佛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2023.12.312024.09.30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546,729,064.081,760,061,074.41
负债总额1,456,091,953.69481,490,759.87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1,322,279,645.04347,138,245.45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其中:担保--
抵押--
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1,090,637,110.391,278,570,314.54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度2024年1-9月
营业收入54,761,379.0350,298,637.44
利润总额37,435,544.8212,885,639.63
净利润31,572,510.247,933,204.15

9、甘肃佛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西藏藏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西藏藏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1年09月03日

3、住所:拉萨市金珠西路189号

4、法定代表人:罗璟

5、注册资本:贰亿肆仟万元整

6、主营业务:生产胶囊剂、颗粒剂、口服液、中药材开发、经销;中药饮片的生产、销售;中药提取物的研发、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Ⅰ、Ⅱ类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销售;土特产品(虫草、藏红花)销售;藏药加工技术咨询与服务;预包装食品的批发兼销售;保健品、生物制品、化妆品、饮料的研发、销售;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农副产品贸易;企业管理;礼品、工艺品、食品项目开发、销售;加工食品、药品、保健品;房屋租赁;药渣出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西藏藏药77.48%股权,西藏藏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2023.12.312024.09.30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91,360,812.47245,904,523.79
负债总额126,356,240.0271,435,399.4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0,008,708.340
流动负债总额123,163,441.3968,134,610.74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其中:担保--
抵押--
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165,004,572.45174,469,124.37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度2024年1-9月
营业收入126,702,156.7691,147,410.50
利润总额144,026.099,213,405.43
净利润130,346.099,227,085.43

9、西藏藏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最高额质押合同》主要内容

质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出质人:公司、甘肃奇正、甘肃佛阁、西藏藏药主合同:《票据池协议》

1、被担保的主债权

质押额度有效期内,兴业银行与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签订的《票据池业务合作协议》及其项下所有“融资合同”。

2、质押最高本金限额/最高主债权额

合同项下的质押最高本金限额分别为甘肃奇正人民币6,000万元、甘肃佛阁人民币2,800万元、西藏藏药人民币4,000万元。

在该最高本金限额/最高主债权额范围内,不论质权人与债务人发生债权的次数和每次的金额和期限,质押担保责任及于该最高本金限额/最高主债权额项下的所有债权余额(含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质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质押额度有效期

质押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2月25日至2026年1月15日止。

4、质押担保范围

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融资行代表质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

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费、质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5、质押期限

质押权与合同质押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清偿完毕后,质押权才消灭。

6、质物

出质人自愿提供自己合法持有并享有票据权利的票据设定质押。“质押票据池”指合作协议中所有出质的签约企业交付给兴业银行的全部质押商业汇票的集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78,000万元(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西藏奇正藏药营销有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60,000万元,公司为三家子公司票据池质押融资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1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97%;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61,509.19万元(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西藏奇正藏药营销有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60,000万元,为三家子公司票据池质押融资提供担保合计担保余额1,509.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5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因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票据池业务合作协议》;

2、《最高额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