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正藏药: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5-04-02  奇正藏药(002287)公司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总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9,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1.65元/股(含),若按回购总金额上、下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84.36万股——505.53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354%——0.9519%。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详见2025年3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14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80%,其中,最高成交价为23.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3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380,561.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均未超过回购价格上限。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五年四月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