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华科技: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解决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解决进展的提示
性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华科技”或“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对公司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23】第2476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如下:
如财务报表附注所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超华科技应收账款中应收安徽江蓝资源科技有限公司22,789.66万元、天长市鹏扬铜业有限公司4,962.25万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我们未能就上述往来款项的商业实质及其合理性以及可回收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已积极制定了各项解决措施(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进展如下:
保留意见中涉及安徽江蓝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天长市鹏扬铜业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经公司董事会督促,公司管理层积极推进相关措施、跟进催收等举措,截止2023年5月1日前上述应收款项已全部收回,合计金额27,751.91万元。
三、
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中所涉及的事项,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已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不确定因素对公司的影响。由于消除保留意见涉及事
项尚需利安达确认并出具审核报告,最终是否消除保留意见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