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报的问询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23〕第 12 号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半年报)审查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在2022年年度报表的审计过程中,因未能就电解铜贸易涉及的应收款项的商业实质及其合理性和可回收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针对该事项,会计师发表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3年5月,你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解决进展的提示性公告》显示,相关营收款项已全部收回。请说明:
(1)报告期内,你公司是否从事电解铜贸易业务,如有,请说明详细情况及对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包括业务种类、交易金额、报告期内和期后的款项结算金额等内容等,相
关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存在虚构交易事项、虚构收入和应收账款的情形,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或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2)报告期内,你公司与2022年保留意见涉及的安徽江蓝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天长市鹏扬铜业有限公司是否发生资金往来,如有,请详细说明发生额和截至报告期末的余额,并说明资金往来的原因。
2.报告期末,你公司预付款项余额为1.19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80.08%,其中1年以内金额为1.14亿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89.52%,较期初余额增长87.64%。
(1)请说明前五大预付款项的对象、内容、金额等。
(2)请结合报告期内新增预付账款情况,详细分析预付款项大幅增加的原因,并结合行业情况、你公司的采购政策和合同约定的付款条款等,说明你公司预付款项,特别是1年以内预付款项增长较大的合理性。
3.报告期末,你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5.81亿元,其中前五名余额合计为2.07亿元,均较2022年末有所下降。
(1)请结合行业情况、你公司的销售政策、合同约定的付款条款、2023年半年度采取的回款措施等,分析说明你公司应收账款变动的原因和合理性。
(2)请说明前五大欠款方的有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注册地点、注册资金、从事行业、账龄、是否为关联方、期后回
款情况,结合前五大欠款方较2022年末的变动情况,分析说明2023年半年度前五大欠款方集中度下降的原因,是否和收入前五大客户相匹配。
4.报告期末,你公司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7720万元,其中出口退税款、押金和保证金、待收回投资款分别为101.82万元、717.93万元和1091万元,较期初相比未有变化;其他应收款较期初余额增长29.08%,均来源于“其他”项目的增长。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对应的坏账准备计提余额为3225万元,基本与期初持平。请说明:
(1)请说明出口退税款、押金和保证金、待收回投资款余额未发生变化、未能收回的原因,你公司采取了何种措施进行了催收。
(2)请说明“其他”项目款项的内容,形成其他应收款的原因、对方名称等。
(3)请核查后明确说明,其他应收款的欠款方是否与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关系,是否构成对外财务资助或关联方资金占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4)结合其他应收款的内容、账龄等,说明其他应收款相关的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9月25日前
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