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华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超华科技股票代码:002288
信息披露义务人:梁俊丰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1312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梁健锋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1312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梁宏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1312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梁伟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1312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超华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超华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超华科技/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梁俊丰、梁健锋 |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 指 | 梁宏、梁伟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梁俊丰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440301196311******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1312室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姓名:梁健锋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440301196509******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1312室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梁宏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440301199101******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1312室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姓名:梁伟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440301199102******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1312室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以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梁健锋先生与梁俊丰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健锋先生与梁宏先生为父子关系,为一致行动人,梁俊丰先生与梁伟先生为父子关系,为一致行动人。
梁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裁;梁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梁宏先生及梁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信息披露人除持有超华科技股份外,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梁俊丰先生出于个人资金需求于2023年8月前减持超华科技股份,以及2023年8月后因梁俊丰先生、梁健锋先生债务逾期而被动减持超华科技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可能被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号)。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被动减持计划尚在实施期。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所持有的超华科技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梁俊丰先生、梁健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13,054,3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87%。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后,梁俊丰先生、梁健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45,634,5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3%。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梁俊丰先生于2020年2月2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超华科技股份6,620,000股;
2.梁健锋先生于2023年12月8日通过拍卖方式被动减持超华科技股份6,483,356股;
3.梁俊丰先生于2023年12月2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
超华科技股份2,633,000股;
4.梁俊丰先生于2023年12月2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超华科技股份200,100股;
5.梁俊丰先生于2023年12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超华科技股份5,375,300股;
6.梁俊丰先生于2023年12月26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超华科技股份1,108,000股;
7.梁健锋先生于2024年4月15日通过司法划转方式被动减持超华科技股份45,000,000股;
通过以上交易,梁俊丰先生累计减持超华科技股份15,93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1%;梁健锋先生累计减持超华科技股份51,483,3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53%;自上一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至本报告披露日,梁俊丰先生、梁健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股份累计减少的比例达到7.24%。
(1)本次减持股份的具体情况
股东姓名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
梁俊丰 | 大宗交易 | 2020年2月28日 | 5.47 | 5,000,000 | 0.54 |
梁俊丰 | 大宗交易 | 2020年2月28日 | 5.50 | 1,620,000 | 0.17 |
梁健锋 | 司法拍卖 | 2023年12月8日 | 4.42 | 6,483,356 | 0.7 |
梁俊丰 | 集中竞价(违约处置) | 2023年12月20日 | 4.41 | 2,633,000 | 0.28 |
梁俊丰 | 集中竞价(违约处置) | 2023年12月21日 | 4.31 | 200,100 | 0.02 |
梁俊丰 | 集中竞价(违约处置) | 2023年12月25日 | 4.28 | 5,375,300 | 0.58 |
梁俊丰 | 集中竞价(违约 | 2023年12月26日 | 4.24 | 1,108,000 | 0.12 |
处置)
处置) | |||||
梁健锋 | 司法划转 | 2024年4月15日 | - | 45,000,000 | 4.83 |
合 计 | 67,419,756 | 7.24 |
注:上表合计数计算比例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梁俊丰 | 39,331,300 | 4.22 | 23,394,900 | 2.51% |
梁健锋 | 171,723,040 | 18.43 | 120,239,684 | 12.91% |
梁宏 | 1,000,000 | 0.11 | 1,000,000 | 0.11 |
梁伟 | 1,000,000 | 0.11 | 1,000,000 | 0.11 |
合计 | 213,054,340 | 22.87 | 145,634,584 | 15.63% |
梁俊丰先生、梁健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前次权益变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未有本报告书披露交易之外的买卖超华科技股票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后,梁俊丰先生持有超华科技股份23,394,900股(其中质押股份数为683,600股,冻结股份数为23,394,900股),持股比例为2.51%;梁健锋先生持有超华科技股份120,239,684股(其
中质押股份数为92,363,035股,冻结股份数为120,239,684股),持股比例为12.91%;其一致行动人梁宏、梁伟分别现持有超华科技股份1,000,000股,持股比例均为0.11%。梁俊丰先生、梁健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5,634,5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63%。超华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梁俊丰先生、梁健锋先生,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除上述质押、冻结情况外,梁俊丰先生、梁健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超华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梁俊丰
__________________梁健锋
__________________梁 宏
__________________梁 伟
签署日期:2024年4月1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宪梓南路19号 |
股票简称 | 超华科技 | 股票代码 | 00228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梁俊丰、梁健锋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址 | 深圳市福田区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梁俊丰先生、梁健锋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梁宏先生、梁伟先生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梁俊丰先生权益变动前持股数量:39,331,300股 持股比例: 4.22% ; 梁健锋先生权益变动前持股数量:171,723,040股 持股比例: 18.43% ; 梁俊丰先生、梁健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前合计持股数量:213,054,340股 ;合计持股比例: 22.87%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持股变动数量: 67,419,756股,变动比例:7.24% 梁俊丰先生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23,394,900股,变动后持股比例:2.51%; 梁健锋先生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120,239,684股,变动后持股比例:12.91%; 梁俊丰先生、梁健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后合计持股数量:145,634,584股,合计持股比例:15.63%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不适用,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是否增减持公司股票存在不确定性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无 |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梁俊丰
__________________梁健锋
__________________梁 宏
__________________梁 伟
签署日期: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