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超华: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5-17  *ST超华(002288)公司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超华科技”)于2024年5月16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之一梁宏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所持股份被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涉及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冻结日期解冻日期司法冻结执行人名称
梁宏1,000,000100%0.11%2024-04-182027-04-17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累计被冻结股份数(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梁俊丰14,078,5001.51%14,078,500100%1.51%
梁健锋59,997,6856.44%59,997,685100%6.44%
梁宏1,000,0000.11%1,000,000100%0.11%
梁伟1,000,0000.11%00%0%
合计76,076,1858.17%75,076,18598.69%8.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其他事项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提供的数据外,公司董事会尚未收到与上述司法冻结相关的法律文书或证明文件。

2、最近一年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之一梁宏先生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金额,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3、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之一梁宏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持续开展,梁宏先生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公司控制权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需要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5、公司及梁宏先生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及时表示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6、公司将与梁宏先生保持密切的沟通和联系,持续关注事项进展,并按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