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超华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14  *ST超华(002288)公司公告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5 月14 日下午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 座1312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梁健锋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公司已于2026 年4 月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了本次 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3 人,共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153,300,289 股,占公司总股份总额的16.4548%。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变更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聘任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

因原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到期,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的需要,经 公司审慎评估,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拟聘赣州联信会计师事务所 (普通合 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及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53,300,2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4,263,0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 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2、审议《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王红卫先生、赖阳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对以下议案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逐项表决,表决 结果为:

2.01《提名王红卫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53,300,289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为:同意34,263,0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02《提名赖阳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53,300,289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为:同意34,263,0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3、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 修订《公司章程》。本次修订包括了部分章、节及条款的新增或删除,序号相 应予以调整;部分非实质性内容的词、句修改亦不再单独列示,直接将“股东 大会”修改为“股东会”以及直接删除“监事、监事会”的表述不再单独列示。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完成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将由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相关治理制度相应废止。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就任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将继续依照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相应义务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www.neeq.com.cn)披露的《广东超 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153,300,2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4,263,0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 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广东金烨律师事务所赵登奎律师、徐岳平律师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信息披露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 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 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金烨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频

技股份资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东

二二六年五月十四日

董事会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