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http://ddx.gubit.cn  2023-03-13  宇顺电子(002289)公司公告

关于对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168号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解除租赁合同协议>的公告》称,你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宇顺工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顺工业”)所承租房产被纳入搬迁范围,宇顺工业与出租方签署了《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确定搬迁补偿款为1,120.38万元,约定宇顺工业应于2023年2月28日之前完成房屋清空、移交手续。2023年1月7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宇顺工业已收到第一笔搬迁补偿款448.15万元。根据你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上半年,宇顺工业实现营业收入7,467.77万元,占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的98.13%。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问题进行说明:

1、请你公司说明宇顺工业搬迁事项的进展情况,是否按《协议》约定在2023年2月28日之前完成房屋清空、移交手续,如

否,请进一步说明搬迁事项未能如期推进的具体原因,宇顺工业能否收到剩余搬迁补偿款,以及其将承担的具体违约责任。

2、根据你公司2022年12月13日披露的公告,本次搬迁预计将产生人员安置费、停工停产损失、搬迁费用、装修损失、部分资产报废损失等费用。宇顺工业为你公司重要子公司,请你公司结合搬迁事项进展及后续安排,进一步说明搬迁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产生的具体影响。

3、请你公司结合问题1、问题2的答复,认真自查相关事项进展是否已触及临时报告披露义务。

4、请你公司认真自查是否存在其他应披未披事项。

请你公司在2023年3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3年3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