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宇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6月26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5人,实际出席的董事5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璐女士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4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林萌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理由为:公司现金充裕,现有业务根据无需贷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5)。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4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林萌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理由同议案一。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7月13日(星期四)15:0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3-036)。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