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宇顺: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专项异议说明

http://ddx.gubit.cn  2023-08-30  ST宇顺(002289)公司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专项/异议说明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董事林萌先生、监事吴晓丽女士对本议案投反对票,且无法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现将所涉事项说明如下:

一、董事林萌表决意见及反对/不能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理由

本人于2023年8月17日收到审议2023年半年报的会议通知,8月28日会议召开前临时收到更新后的财务报告,核对两版报告内容后发现两份报告前后不一致的数据很多,其中还存在明显的数据错误、偷换概念等严重错误。同时,临时调整报告内容的行为也致使本人没有充分的时间去核对数据调整的合理性,且公司也未提供任何调整的理由和解释,导致本人难以判断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本人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议案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1、按照半年报所列数据,上市公司盈利400多万,这个盈利主要是因为投资了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的份额发生了公允价值变化而获利1300多万,但事实却并不是公允价值发生了变化,而是宇顺投资的有限合伙企业投资的企业估值发生了变化,宇顺列支成公允价值变化,这是不合理的。打比方来说,我去投资了一个企业A,我投资的时候A估值10个亿,我投了1000万,然后过了两年,又有企业继续投资A,估值变成了20个亿,这个时候,我能说自己就已经获利1000万了吗?这明显是偷换概念,把个体评估的估值偷梁换柱成公允价值。宇顺列支增加的这1300多万的公允价值并没有实际到账,这么做也就缺乏实际意义。这样的做法我相信无论哪个事务所都不可能同意认定这样列支,如果利安达认为没

问题,利安达就必须负责到底。相信监管机构也不能认同宇顺这样的做法,都这么做账的话,天底下就没有亏损的企业了,这是明显在欺骗股东和股民。

2、上半年上市公司扣非后实际利润仍然是亏损,半年亏损大概有一千多万,下半年扭亏的可能基本没有,那么管理层之前对经营所作的相关承诺就成为了一纸空谈。下半年到底该怎么做,目标和策略是什么,董事会和管理层没有进行过任何讨论。

3、财务报表数据各种明显错误,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三表没有一表没有问题,财务做账不专业,财务总监长期缺位,如此混乱的财务情况到底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4、公告显示子公司搬迁已经在8月上旬完成了,那现在拆迁补偿款到底收到了多少,为什么只有搬迁进展的公告,没有相关补偿款进展的公告?这是不是意味着后续六百多万的补偿款可能收不到了?有没有可能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子公司搬迁我看报表上显示花了将近300万,后续补偿款收不到的话,这一进一出就是上千万的损失,这些实际损失应该由管理层承担管理责任。而现在上市公司实际上已经不存在经营班子,财务总监和董秘两位副总经理已经先后离职,宇顺的实际高管和管理层只剩下总经理一个人,现在就是一言堂。本人之前在2022年年报的表决意见中即已针对总经理曲成提出了免职建议,结果4个月过去,这么明显有问题的总经理不但没有被免职,还任人唯亲一人独大,董事会是不是应该认真对该人进行重新评估。

以上,本人无法保证2023年半年报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监事吴晓丽表决意见及反对/不能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理由

2023年8月17日收到召开审议2023年半年报的会议通知及相关报告,认真阅读后发现存在诸多问题,致使本人难以判断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本人对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议案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1、财务报表数据明显错误:认购的有限合伙企业的份额,上半年度发生公允价值变动,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以及合并资产负债表都显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产发生了变化,但在合并利润表中有公允价值损益列支,为什么母公司的利润表中没有公允价值损益列支?请问难道不是母公司去认购的有限合伙企业的份额吗?如果不是母公司认购的,那为什么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有列支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4026万,具体是什么非流动金融资产?如果是母公司认购的,母公司利润表中为什么没有列支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而合并利润表中列支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312万?这是错误,还是在后期合并报表时特意为之?很明显母公司的利润表出现了错误,不知道按照现在列支的报告母公司是如何取得了净利润704万,我自己按照母公司利润表的数据做了简单计算,应该是-600多万。

2、本次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份额发生公允价值变动的依据是什么?有什么文件支撑?这个文件是哪个期间的?有限合伙企业的估值发生了什么变化?如果是投资某个企业估值变化,那是否意味着投资其他企业估值在往下行?有限合伙企业是不是只投资了这一家企业?半年报中没有对估值变化的原因和过程进行任何解释和说明。我们熟知的公允价值指的是公开流通市场能够获取的价格,所谓公允价值是大多数人认可的价格,是通过市场检验的。而估值仅仅是个别或者少数单方的评估,不能代表公开市场大多人的认可,本次调整的依据是个别企业对入股该企业的估值的认定,而不能是公允价值,现在依据这个调整有限合伙企业的价值是偷梁换柱,把个别企业认定的估值等价成了公开流通市场认可的公允价值,这是非常不合理,是错误的。如果都这样操作的话,那将不存在不盈利的上市公司,每个公司都可以成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包装项目,按照所谓估值来上调利润。

3、报告中P24页提到在1月份收到拆迁补偿款448万,P11页中提到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增加的原因是收到搬迁补偿款,金额为252万,而在合并现金流量中栏看到: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相关的现金为328万,请问具体是收到了多少拆迁补偿款,数据出现差异是列支错误还是其他什么问题?

4、根据8月15日的最新公告,子公司已完成搬迁,第二期的搬迁补偿款并未在半年报中体现,因搬迁时间已远远滞后于规定时间,并已实际构成违约,是否意味着不会再获得后续搬迁补偿且存在赔偿风险?若后期补偿款不能到账,造成的实际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目前子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是否正常,订单

是否能够如期交付均存在很大疑问。

5、存货中的委托加工物资从期初35万上升至期末371万,增加的三百多万委外具体涉及什么产品,如果是黑白屏产品,是否表明长沙触控仍为第一大委外加工厂商?如果是彩屏产品,是否与公司描述的全部彩屏产品自主研发自主生产严重悖离?

6、由于财务数据的混乱及前后数据的不一致不统一,本人在2022年年报的表决意见中即已提出疑问并投出反对票。2023年半年报非但未能纠正之前存在的问题,反而出现更多的财务数据错误。8月28日会议召开前又临时给所有董监高重新发送调整后的财务报告,没有进行任何解释和说明,也导致没有充分的时间对报告的真实准确全面进行研判,这种行为极其的不严谨不严肃。

基于此,作为公司监事,本人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讨论以下两个议案:第一,聘请其他外部独立第三方审计机构,对财务报告数据进行复核,以确定其是否准确、真实、完整;第二,评估和讨论对于搬迁给公司和股东造成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是否尽到了勤勉忠实的义务。

以上,本人无法保证2023年半年报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特此说明。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