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宇顺: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1-11  ST宇顺(002289)公司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6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为紧急会议,召集人已对本次紧急会议作出说明,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一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能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交易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原则,借款年利率为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或提供借款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孰低值,借款期限为12个月,且无须公司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全部回避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及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