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盛新材: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7)。经事后审核,上述公告中的部分内容需予以更正,具体如下:
更正前:
附件一: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2290”,投票简称:“禾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
更正后:
附件一: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2290”,投票简称:“禾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除上述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更正后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查阅。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