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盛新材: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6]895号文核准,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4.03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1.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551.27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412.7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138.57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6]4706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