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盛新材: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4月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总经理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公司总经理郭宏斌先生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5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3%)。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郭宏斌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经理郭宏斌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经理郭宏斌先生在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间内尚未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差异。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郭宏斌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