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盛新材: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3日以电话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经全体董事同意,于2023年8月3日下午14: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旭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回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
自公司披露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以来,公司与中介机构积极有序推进相关工作,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内外部融资环境变化及战略发展规划等,经审慎论证分析,公司决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并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适时重新申报。因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本次终止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
议案》同意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因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本次终止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