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盛新材: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4-23  禾盛新材(00229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90 证券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4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5年4月22日下午14:30,会期半天;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5年4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5年4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梁旭先生主持会议。

5.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2人,代表股份102,612,2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5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37,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8人,代表股份102,274,4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21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8人,代表股份1,86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9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6人,代表股份1,86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98%。

2.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2,477,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86%;反对1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0%;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72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550%;反对1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60%;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0%。

2、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2,477,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86%;反对1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0%;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2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550%;反对1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60%;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0%。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2,477,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86%;反对1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0%;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2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550%;反对1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60%;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02,477,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86%;反对1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0%;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2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550%;反对1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60%;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02,448,7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07%;反对13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0%;弃权3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9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125%;反对13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97%;弃权3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78%。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2,477,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86%;反对1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0%;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2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550%;反对1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60%;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7.01公司董事长梁旭2024年度薪酬为32.4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02,477,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85%;反对1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0%;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2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497%;反对1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60%;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4%。

7.02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郭宏斌2024年度薪酬为58.66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02,473,6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49%;反对13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7%;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508%;反对13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74%;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9%。

7.03公司董事吴亮2024年度薪酬为32.4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02,475,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64%;反对1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72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314%;反对1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6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6%。

7.04公司独立董事彭陈2024年度董事津贴为6.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02,475,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64%;反对1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2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314%;反对1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6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6%。

7.05公司独立董事闫艳2024年度董事津贴为5.5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02,475,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64%;反对1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2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314%;反对1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6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6%。

7.06公司独立董事谢荟2024年度董事津贴为3.5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02,474,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54%;反对13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9%;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2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777%;反对13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15%;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8%。

7.07公司独立董事刘雪峰(离任)2024年度董事津贴为2.5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02,474,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54%;反对1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9%;弃权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2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777%;反对1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77%;弃权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46%。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8.01公司监事会主席黄文瑞2024年度薪酬为16.32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02,475,2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65%;反对13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8%;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2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368%;反对13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24%;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8%。

8.02公司监事钱萍萍2024年度薪酬为13.82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02,475,2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65%;反对13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8%;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2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368%;反对13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24%;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8%。

8.03公司监事戴怡晨2024年度薪酬为14.83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02,475,2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65%;反对13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8%;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2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368%;反对13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24%;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8%。

9、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审议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3,490,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45%;反对13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6%;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2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368%;反对13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24%;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8%。

本议案所审议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赵东明、蒋学元、苏州和兴昌商贸有限公司、赵茜菁和赵福明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02,475,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66%;反对1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9%;弃权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422%;反对1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77%;弃权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1%。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2,475,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67%;反对13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8%;弃权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2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475%;反对13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24%;弃权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司慧、张亘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禾盛新材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