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盛新材:关于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6-10  禾盛新材(002290)公司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6 年4 月23 日召开了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48,112,33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10 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52,103,589.30 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公司总股 本因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将遵循“现金分红总额 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8,112,33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2.1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1.8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42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21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6 月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1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 年6 月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 6 月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35 号融盛商务中心1 幢24 楼董事会秘书 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陈洁

咨询电话:0512-65073528、0512-65073880

电子邮箱:jie.chen@szhssm.com.cn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 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6 月10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