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立泰: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下称“香港信立泰”)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部分股份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 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 | 2,100 | 3.31% | 1.88% | 否 | 否 | 2024-10-09 | 至质押双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止 | 集友银行有限公司 | 自身生产经营 |
合 计 | — | 2,100 | 3.31% | 1.88% | — | — | — | — | — | — |
上述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 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 | 1,600 | 2.52% | 1.44% | 2022-08-29 | 2024-10-09 | 集友银行有限公司 |
合 计 | — | 1,600 | 2.52% | 1.44% | — | — | — |
上述股份解除质押相关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
3、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万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及解除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万股) | 本次质押及解除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 | 63,527.938 | 56.99% | 15,929 | 16,429 | 25.86% | 14.74% | 0 | 0.00% | 0 | 0.00% |
合 计 | 63,527.938 | 56.99% | 15,929 | 16,429 | 25.86% | 14.74% | 0 | 0.00% | 0 | 0.00% |
二、其他说明
1、 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标记、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形。
2、 本次股份质押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关。
3、 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63,527.93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99%,本次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办理完毕后,其持有的累计处于被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为16,429万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其持股总数的25.8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74%。
除以上情况外,不存在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处于被质押状态的情况。
5、 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股份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当质押的股份出现平仓或被强制过户风险时,公司控股股东将及时通知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