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云新材:董事会决议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公司应参会董事8名,实际参会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贺柳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书面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议案。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的管理职能,强化部门职责,提升管理效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在内部组织架构设置上进行调整。公调整后的组织机构如下:
三、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同意聘任张爱丽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四、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在2023年6月30日前适时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的整体工作安排择机确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具体议案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等将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它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8日
附件:张爱丽女士简历
张爱丽,女,198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2009年6月毕业于中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部长兼证券事务代表。2010年就职于国信证券长沙营业部机构业务部,2012年3月进入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与证券投资部部长兼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部副部长兼证券事务代表。张爱丽女士已于2013年10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除上述者外,张爱丽女士:
(一)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爱丽女士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电话:0731-85302297;
传真号码:0731-88122777;
电子邮件:hnboyun@hnboyun.com.cn;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雷锋大道346号;
邮政编码:41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