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云新材: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公司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贺柳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书面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长沙鑫航放弃参股公司同比例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贺柳先生、蒋建湘先生、姜锋先生、刘咏先生、李寒波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长沙鑫航放弃参股公司同比例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需要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