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云新材: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68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1,789,77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20元。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收到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入扣除部分保荐费及承销费后的股东认缴股款人民币628,096,598.80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1,096,598.8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4,936,792.4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6,159,806.38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7月15日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5246号)。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116.01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47,724.97万元,本年度使用2,391.04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均投入募投项目。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50,116.01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余额为3,044.89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余额人民币62,615.98万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544.92万元,该544.92万元差异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二次修订,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三次修订。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7月16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7月16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博云东方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上述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要求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条款使用及监管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大支行43050178373600000295账户,为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专户。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63,109.66万元,扣除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存单号 | 账户类别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 余额 | 备注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大支行 | 43050178373600000295 | 募集资金专户 | 6,700.00 | - | 已销户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香樟路支行 | 657089868 | 募集资金专户 | - | - | 已销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大支行 | 43050178373600000297 | 募集资金专户 | 28,109.66 | 2,789.47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香樟路支行 | 685077899 | 募集资金专户 | 28,000.00 | 255.42 | |
合 计 | 62,809.66 | 3,044.89 |
司的部分保荐及承销费用300.00万元,余额62,809.66万元到位后,转至其他募集资金专户56,109.66万元(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大支行43050178373600000297专户28,109.66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香樟路支行685077899专户28,000.00万元)。
注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大支行43050178373600000295账户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香樟路支行657089868账户已于2021年度注销。
注3: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13,044.89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3,044.89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0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4年上半年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以前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如下:鉴于高端硬质合金棒材市场整体处于供销两旺的状态,且公司在高端硬质合金材料产品的市场及技术基础较整体刀具而言更好。为响应市场变化,并基于公司在相关产品领域目前所具备的现实竞争力情况,公司拟对“高效精密硬质合金工模具与高强韧性特粗晶硬质合金掘进刀具麓谷基地产业化项目”(简称“麓谷基地产业化项目”)部分实施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内容主要为:新增年产430吨硬质合金棒材,取消年产30万支整体刀具项目,将原用于刀具项目的设备投资款改用于购置新增年产430吨棒材所需设备。除此之外,募投项目整体保持不变。2022年1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意对麓谷基地产业化项目部分实施内容进行调整,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日,上述议案亦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出具了对上述事项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2022年2月10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上半年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以前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如下: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8月6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35872号”《关于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21年8月5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5,641.29万元。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5,641.29万元。针对上述事项,监事会与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8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针对上述事项,监事会与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 2022年8月1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8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针对上述事项,监事会与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 2023年8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8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针对上述事项,监事会与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00.00万元。
5、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上半年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上半年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上半年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13,044.89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3,044.89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00.00万元。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上半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24年上半年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上半年,公司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编制单位: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上半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63,109.6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91.0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7,746.68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0,116.0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2.28%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高效精密硬质合金工模具与高强韧性特粗晶硬质合金掘进刀具麓谷基地产业化项目 | 否 | 56,109.66 | 56,109.66 | 2,391.04 | 43,543.11 | 77.60% | 2024年12月 | 注2 | ––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7,000.00 | 6,506.32 | –– | 6,572.90 | 101.02(注1) | –– | –– | –– | 否 | ||
合计 | 63,109.66 | 62,615.98 | 2,391.04 | 50,116.01 | 80.0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高效精密硬质合金工模具与高强韧性特粗晶硬质合金掘进刀具麓谷基地产业化项目”2024年上半年完成厂房搬迁,处于试产阶段。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详情请参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情请参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情请参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详情请参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1:补充流动资金调整后投资总额为6,506.32万元,实际投入为6,572.90万元,差异66.58万元系募集资金存放利息导致。 注2:2024年上半年完成厂房搬迁,处于试产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