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兴发:关于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接到股东束龙胜先生的通知,其个人被法院冻结的股份于2024年5月30日已解除冻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本次解除司法冻结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束龙胜先生不存在被司法冻结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束龙胜先生按照规定自2024年5月30日开始减持股份,在减持过程中发现其持有公司的11,086,95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0%)被法院司法冻结,束龙胜先生立即委托其代理律师联系法院申请解除司法冻结,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接到束龙胜先生的通知,获悉法院于5月30日已将冻结的11,086,952股股份全部解除冻结。
本次股东股份解除冻结事项未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冻结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 | 解除日 |
束龙胜 | 否 | 11,086,952 | 28.72% | 1.50% | 否 | 2024年5月30日 |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