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兴发: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瞿洪桂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471,843,134.63 元(未经审计),实收股本为740,110,901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决定于 2024 年10月18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路118号安徽
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1)。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