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农发展: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30  圣农发展(002299)公司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因公司已于2023年5月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即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根据《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19年限制性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10.77元/股调整为10.57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2.00元/股调整为11.80元/股。公司本次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中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的事项,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二、关于《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14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或因退休已离职或不在公司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5,566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1人因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B,其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735股不得解除限售;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0人(其中1人已离职)因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C,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994股不得解除限售;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2人因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D,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084股不得解除限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9,379股进行回购并注销,其回购价格及股份数量系依据《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三、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要求,依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了解和查验,发表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延续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以前年度发生延续到2023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何秀荣王 栋杜兴强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