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农发展: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查股网  2024-03-28  圣农发展(002299)公司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何秀荣)

作为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以及《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忠实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谨慎、认真、恰当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全面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情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股东大会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2次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对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1212000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6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次数现场出席次数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300
战略委员会2200
提名委员会3300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并参加公司就战略规划制定、对外投资、定期报告、高管薪酬、提名董事等重大事项的专项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最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制度修订后,尚未涉及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 年,将根据最新工作制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行,并针对性召开专门会议,实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同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玉米、豆粕等大宗原料相关情况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关注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时刻做好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通过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回应投资者提问,尤其是针对公司经营中使用的玉米、豆粕等大宗原料情况进行交流、探讨,增进与投资者交流,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四、对公司经营状况的现场调查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和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和了解,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紧密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状况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持续关注“圣农集团”微信公众号、网络等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公司各产业板块的生产经营状况,并提供相应的资料文件,使本人能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五、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4月2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本次与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普生物”)及福建圣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维生物”)的合作,是基于公司稳定、健康发展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在审议该议案

时,关联董事履行回避表决,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4月2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关联方之间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并严格遵循了市场交易原则,交易定价合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关联董事履行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因此,同意《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肉鸡产业并购基金部分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1、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控股股东福建圣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付雪平、赵筱兰、李惠阳等4名合伙人所持有的平潭德成农牧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77.698%的合伙份额,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目标,有利于整合公司现有资源,做大做强全产业链,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与竞争力。公司与关联方的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和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关于收购肉鸡产业并购基金部分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在关联董事回避情况下进行表决,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无关联关系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关于收购肉鸡产业并购基金部分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基于收购肉鸡产业并购基金部分合伙份额完成后将导致公司合并范围变更,公司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范围相应扩大,

公司与部分关联企业关联交易事项的额度将超出2023年初披露的预计范围,因此对部分关联企业年初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进行调整。此外,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公司关联董事履行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3年8月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肉鸡产业并购基金其他合伙人的全部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进一步整合公司现有资源,做大做强全产业链,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与竞争力,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根据评估值并经交易各方协商,公司拟以自有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控股股东福建圣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付雪平、赵筱兰、李惠阳、融诚德润等5名合伙人所持有的平潭德成农牧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

78.417%的合伙份额并最终实现直接持有甘肃圣越农牧发展有限公司60%股权,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目标,有利于整合公司现有资源,做大做强全产业链,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与竞争力。公司与关联方的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和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关于收购肉鸡产业并购基金其他合伙人的全部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在关联董事回避情况下进行表决,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无关联关系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关于收购肉鸡产业并购基金其他合伙人的全部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3年11月30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和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在关联董事回避情况下进行表决,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无关联关系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示同意。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4月2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能力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一定行业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的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提名董事事项

2023年3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廖俊杰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廖俊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对拟任董事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023年6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席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席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独立董事对拟任董事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023年6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席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席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对拟任董事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11月30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杜兴强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审计委员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提请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推选杨翼飞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补选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审计委员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对拟任独立董事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上述提名及选举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4月2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依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参照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该方案有利于调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六、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3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任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着审慎负责、积极认真的态度审核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中所提交的议案,在充分获取足够资料后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公司发布的定期报告、相关临时公告文稿,本人均及时进行审阅、检查及监督。同时,本人通过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会谈等方式,深入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等情况。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2024 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促进提升公司董事会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何秀荣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栋)

作为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以及《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忠实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谨慎、认真、恰当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全面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情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股东大会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2次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对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1212000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6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次数现场出席次数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4400
提名委员会3300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参加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定期报告、提名董事等重大事项的专项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最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制度修订后,尚未涉及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 年,将根据工作制度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交流,并就投资者关注的公司自主研发的圣泽901养殖性能、性状等核查情况进行沟通与探讨。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通过现场会议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独立、客观的立场、认真积极回复投资者提问,增进与投资者交流,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四、对公司经营状况的现场调查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和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和了解,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紧密联系,并对公司各疫控区域制定有效的疫病防控解决方案和饲料营养配方等事项进行深入交流,助力公司疫病防控能力保持在全国领先水平,降低免疫成本。

五、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4月2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本次与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普生物”)及福建圣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维生物”)的合作,是基于公司稳定、健康发展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履行回避表决,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4月2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关联方之间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并严格遵循了市场交易原则,交易定价合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关联董事履行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因此,同意《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肉鸡产业并购基金部分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1、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控股股东福建圣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付雪平、赵筱兰、李惠阳等4名合伙人所持有的平潭德成农牧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77.698%的合伙份额,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目标,有利于整合公司现有资源,做大做强全产业链,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与竞争力。公司与关联方的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和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关于收购肉鸡产业并购基金部分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在关联董事回避情况下进行表决,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无关联关系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关于收购肉鸡产业并购基金部分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基于收购肉鸡产业并购基金部分合伙份额完成后将导致公司合并范围变更,公司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范围相应扩大,公司与部分关联企业关联交易事项的额度将超出2023年初披露的预计范围,因此对部分关联企业年初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进行调整。此外,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公司关联董事履行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3年8月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肉鸡产业并购基金其他合伙人的全部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进

一步整合公司现有资源,做大做强全产业链,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与竞争力,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根据评估值并经交易各方协商,公司拟以自有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控股股东福建圣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付雪平、赵筱兰、李惠阳、融诚德润等5名合伙人所持有的平潭德成农牧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

78.417%的合伙份额并最终实现直接持有甘肃圣越农牧发展有限公司60%股权,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目标,有利于整合公司现有资源,做大做强全产业链,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与竞争力。公司与关联方的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和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关于收购肉鸡产业并购基金其他合伙人的全部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在关联董事回避情况下进行表决,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无关联关系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关于收购肉鸡产业并购基金其他合伙人的全部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3年11月30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和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在关联董事回避情况下进行表决,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无关联关系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示同意。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4月2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能力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一定行业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的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提名董事事项

2023年3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廖俊杰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廖俊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对拟任董事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023年6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席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

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席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独立董事对拟任董事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023年6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席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席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对拟任董事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11月30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杜兴强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审计委员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提请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推选杨翼飞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补选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审计委员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对拟任独立董事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上述提名及选举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4月2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依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参照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该方案有利于调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六、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3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2023年度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未来本人将继续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在兽药、疫苗、鸡只健康等经营方面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使公司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王栋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杜兴强)

作为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以及《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忠实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谨慎、认真、恰当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全面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情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股东大会

本人于2023年11月30日因个人原因离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自2023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对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1111000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5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次数现场出席次数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440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300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参加各专门委员会就定期报告、高管薪酬等重大事项的专项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最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制度修订后,尚未涉及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通过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以自己会计专业知识及独立、客观的立场、认真积极回复投资者提问,增进与投资者交流,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四、对公司经营状况的现场调查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 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参观公司分公司、子公司生产情况;在重大事项决策前,参加公司组织的独立董事沟通讨论会议,充分了解情

况,为决策提供依据;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以长期积累的会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为公司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体系建设提出建议;审议公司对外投资、财务预算、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时,着重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点,提醒公司风控前置,并制订应对措施,化解风险。同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科学决策,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4月2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本次与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普生物”)及福建圣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维生物”)的合作,是基于公司稳定、健康发展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履行回避表决,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4月2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关联方之间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并严格遵循了市场交易原则,交易定价合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年度

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关联董事履行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因此,同意《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肉鸡产业并购基金部分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1、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控股股东福建圣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付雪平、赵筱兰、李惠阳等4名合伙人所持有的平潭德成农牧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77.698%的合伙份额,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目标,有利于整合公司现有资源,做大做强全产业链,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与竞争力。公司与关联方的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和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关于收购肉鸡产业并购基金部分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在关联董事回避情况下进行表决,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无关联关系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关于收购肉鸡产业并购基金部分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基于收购肉鸡产业并购基金部分合伙份额完成后将导致公司合并范围变更,公司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范围相应扩大,公司与部分关联企业关联交易事项的额度将超出2023年初披露的预计范围,因此对部分关联企业年初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进行调整。此外,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公司关联董事履行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3年8月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肉鸡产业并购基金其他合伙人的全部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进一步整合公司现有资源,做大做强全产业链,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与竞争力,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根据评估值并经交易各方协商,公司拟以自有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控股股东福建圣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付雪平、赵筱兰、李惠阳、融诚德润等5名合伙人所持有的平潭德成农牧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

78.417%的合伙份额并最终实现直接持有甘肃圣越农牧发展有限公司60%股权,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目标,有利于整合公司现有资源,做大做强全产业链,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与竞争力。公司与关联方的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和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关于收购肉鸡产业并购基金其他合伙人的全部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在关联董事回避情况下进行表决,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无关联关系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关于收购肉鸡产业并购基金其他合伙人的全部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3年11月30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和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在关联董事回避情况下进行表决,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无关联关系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示同意。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4月2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能力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一定行业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的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提名董事事项

2023年3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廖俊杰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廖俊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

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对拟任董事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023年6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席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席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独立董事对拟任董事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023年6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席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席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对拟任董事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11月30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杜兴强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审计委员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提请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推选杨翼飞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补选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审计委员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对拟任独立董事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上述提名及选举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4月2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依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参照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该方案有

利于调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六、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3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任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着审慎负责、积极认真的态度审核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中所提交的议案,在充分获取足够资料后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公司发布的定期报告、相关临时公告文稿,本人均及时进行审阅、检查及监督。同时,本人通过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会谈等方式,深入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等情况。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独立董事:杜兴强(已离任)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翼飞)

作为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以及《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忠实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谨慎、认真、恰当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全面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情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股东大会

本人于2023年11月30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自2023年11月30日起,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故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大会2次,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对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11000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2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自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31日内未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尚未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2024年将根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参加各专门委员会各项会议,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性。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最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制度修订后,尚未涉及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 年,独立董事将根据工作制度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独立、客观的立场、认真积极回复投资者提问,增进与投资者交流,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四、对公司经营状况的现场调查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和了解,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2024年初公司计划上线SAP系统,本人就新系统上线和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认可SAP系统上线有助于公司未来的发展和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提升,在系统实施过

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和挑战,通过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多方的沟通,一起为公司的未来发展集思广益。未来将定期复盘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确保公司持续平稳运行。

五、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于2023年11月30日开始任职,在较短时间内,本人重点关注公司的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并就年度审计、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在审议前均进行充分交流,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3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任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着审慎负责、积极认真的态度审核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中所提交的议案,在充分获取足够资料后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同时,本人通过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会谈等方式,深入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等情况。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2024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杨翼飞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