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电缆: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2022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任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会议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 |
张梅 | 12 | 0 | 12 | 0 | 0 | 否 |
报告期内,本人对2022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审议的各事项的内容均认真审阅,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与会期间积极参与各事项的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2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3次,本人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列席并认真审阅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内控、利润分配、对外担保等
事项进行核查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列示如下:
序号 |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22年3月29日 | 关于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 | 2022年3月29日 | 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3 | 2022年3月29日 | 关于公司累计及当期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意见 | |
4 | 2022年3月29日 | 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5 | 2022年3月29日 | 对固定资产清理及核销坏账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6 | 2022年3月29日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7 | 2022年3月29日 |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8 | 2022年3月29日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9 | 2022年3月29日 |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0 | 2022年3月29日 | 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1 | 2022年3月29日 |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12 | 2022年4月29日 | 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独立意见 | 同意 |
13 | 2022年8月27日 |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4 | 2022年11月28日 | 日常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15 | 2022年11月28日 |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6 | 2022年12月12日 | 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7 | 2022年12月12日 | 关于公司外部非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8 | 2022年12月30日 |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19 | 2022年12月30日 | 关于补选公司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 | 2022年12月30日 |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上述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年度,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提前到公司进行现场走访,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审计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交流,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动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及其他工作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的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和治理情况。
2022年,本人积极参与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
五、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联系方式:电子邮箱:929729930@qq.com
独立董事(签名):张梅
2023年4月10日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任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会议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 |
阎孟昆 | 12 | 0 | 12 | 0 | 0 | 否 |
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本着审慎的态度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为原则,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2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列席并认真审阅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内控、利润分配、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核查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列示如下:
序号 |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22年3月29日 | 关于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 | 2022年3月29日 | 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3 | 2022年3月29日 | 关于公司累计及当期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4 | 2022年3月29日 | 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5 | 2022年3月29日 | 对固定资产清理及核销坏账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6 | 2022年3月29日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7 | 2022年3月29日 |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8 | 2022年3月29日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9 | 2022年3月29日 |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0 | 2022年3月29日 | 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1 | 2022年3月29日 |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12 | 2022年4月29日 | 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独立意见 | 同意 |
13 | 2022年8月27日 |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4 | 2022年11月28日 | 日常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15 | 2022年11月28日 |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6 | 2022年12月12日 | 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7 | 2022年12月12日 | 关于公司外部非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8 | 2022年12月30日 |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19 | 2022年12月30日 | 关于补选公司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 | 2022年12月30日 |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上述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本人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到公司生产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对公司生
产经营、技术研发等进行了现场调查和了解,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与公司技术部门交流业务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推进公司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加强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议,并根据自已的专业知识发表意见和建议。
2023年,本人将一如既往的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联系方式:电子邮箱:1443035957@qq.com
独立董事(签名):阎孟昆
2023年4月10日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任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会议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 |
徐兆基 | 12 | 0 | 12 | 0 | 0 | 否 |
报告期内,本人对2022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审议的各事项的内容均认真审阅,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与会期间积极参与各事项的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2年度,公司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2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列席并认真审阅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内控、利润分配、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核查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列示如下:
序号 |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22年3月29日 | 关于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 | 2022年3月29日 | 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3 | 2022年3月29日 | 关于公司累计及当期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4 | 2022年3月29日 | 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5 | 2022年3月29日 | 对固定资产清理及核销坏账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6 | 2022年3月29日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
7 | 2022年3月29日 |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8 | 2022年3月29日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9 | 2022年3月29日 |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0 | 2022年3月29日 | 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1 | 2022年3月29日 |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12 | 2022年4月29日 | 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独立意见 | 同意 |
13 | 2022年8月27日 |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4 | 2022年11月28日 | 日常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15 | 2022年11月28日 |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6 | 2022年12月12日 | 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7 | 2022年12月12日 | 关于公司外部非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8 | 2022年12月30日 |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19 | 2022年12月30日 | 关于补选公司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 | 2022年12月30日 |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上述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本人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到公司生产现场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动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除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外,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及法人治理结构,对公司内控制度、对外投资等事项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持续关注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颁布,学习并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供自已的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联系方式:电子邮箱:411861193@qq.com
独立董事(签名):徐兆基
2023年4月10日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任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会议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 |
陈爱贞 | 8 | 0 | 8 | 0 | 0 | 否 |
报告期内,本人对2022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审议的各事项的内容均认真审阅,无提出异议的事项,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2022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3次,本人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列席并认真审阅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内控、利润分配、对外担保等
事项进行核查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列示如下:
序号 |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22年4月29日 | 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独立意见 | 同意 |
2 | 2022年8月27日 |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3 | 2022年11月28日 | 日常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4 | 2022年11月28日 |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5 | 2022年12月12日 | 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6 | 2022年12月12日 | 关于公司外部非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7 | 2022年12月30日 |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8 | 2022年12月30日 | 关于补选公司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9 | 2022年12月30日 |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上述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本人与公司董事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动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地服务于全体股东,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及其他工作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应披露的信息,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时,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相
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
五、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联系方式:电子邮箱:azchen@xmu.edu.cn
独立董事(签名):陈爱贞
2023年4月10日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度的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对2022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任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会议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 |
陈明森 | 4 | 0 | 4 | 0 | 0 | 否 |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本年度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本着审慎的态度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为原则,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形,与会期间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所提建议均为公司所采纳,为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内控、利润分配、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核查后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号 |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22年3月29日 | 关于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 | 2022年3月29日 | 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3 | 2022年3月29日 | 关于公司累计及当期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4 | 2022年3月29日 | 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5 | 2022年3月29日 | 对固定资产清理及核销坏账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6 | 2022年3月29日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7 | 2022年3月29日 |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8 | 2022年3月29日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9 | 2022年3月29日 |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0 | 2022年3月29日 | 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1 | 2022年3月29日 |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以上独立意见的详细内容发布于巨潮资讯网。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到公司生产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对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解,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掌握公司生产经营的运行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推进公司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加强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022年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并根据自已的专业知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同时重视投资者的权益保护,通过不断地加强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本人加深了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意识。
五、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联系方式:电子邮箱:chms47@163.com
独立董事(签名):陈明森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