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心集团: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19  齐心集团(002301)公司公告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和要求,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半年度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良好执行,履行了对外担保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行为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间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38,290.90万元,无逾期和涉及诉讼的担保。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其他第三方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况。

公司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独立性和资金使用的违规情况。

二、《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充分核查了解,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报告期内发起的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独立董事:

韩文君胡泽禹钱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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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