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心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会议于2023年12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钦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为6,000万元(含),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为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50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决策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及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www.qx.com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3-044。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承诺。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