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心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股网  2024-04-23  齐心集团(002301)公司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2月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为梁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270人,注册会计师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141人)。大华所在国内重要城市设立了30家分支机构。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0.7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89亿元。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独立童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续聘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根据决议,公司决定续聘大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所履行监督职责的主要事项列示如下:

1、2023年4月20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经对大华所的执业资质、人员情况、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的资料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所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情况良好,具有相关执业资格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大华所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年报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

www.qx.com的审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续聘大华师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3年12月22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内部审计负责人向审计委员会汇报了年度审计工作规划,包括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重点审计内容、风险评估、审计策略以及审计团队介绍等内容。

3、2024年1月25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审计见面沟通会,公司董事会成员、管理层、内部审计、大华所年审注册会计师和年度报告编制相关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协商沟通了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年审注册会计师在此基础上提交了书面的时间安排计划,并就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4、年度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积极跟进审计进展,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审计进度汇报说明会,公司财务总监和年审注册会计师向与会董事汇报了年度审计工作进展和阶段性的审计成果汇报,并对2023年度审计进度、重要审计事项、审计结论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大华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重要审计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5、2024年4月21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时还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评估及报告。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大华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大华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大华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