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心集团:关于公司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为6,000万元(含),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为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50元/股,若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0.50元/股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2,857,142股至5,714,28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区间为0.40%至0.79%。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和2023年12月20日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6)。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5,38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71%,最高成交价为6.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7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8,872,866.7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等规则要求,同时符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报告书》中关于回购方式、价格区间、资金来源等既定方案。对照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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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