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建设: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补充说明的公告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补充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现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之“一、重大环保问题”之“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进行补充披露,具体如下:
补充前:
一、重大环保问题
......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南京中建混凝土有限公司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应当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工业生产企业应当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的规定 | 未按规定采取密闭、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粉尘污染物排放 | 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30,800元 | 无重大影响 | 已缴纳罚款,完成整改,并加强日常管理 |
南京中建混凝土有限公司 | 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三款“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都很小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填报排污登记表,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填报的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发生变动之日起20日内进行变更填报。”的规定 | 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未按规定填报排污信息 | 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8,170元 | 无重大影响 | 已缴纳罚款,完成整改,并加强日常管理 |
补充后:
一、重大环保问题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南京中建混凝土有限公司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应当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工业生产企业应当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的规定 | 未按规定采取密闭、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粉尘污染物排放 | 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30,800元 | 无重大影响 | 已缴纳罚款,完成整改,并加强日常管理 |
南京中建混凝土有限公司 | 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三款“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都很小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填报排污登记表,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填报的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发生变动之日起20日内进行变更填报。”的规定 | 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未按规定填报排污信息 | 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8,170元 | 无重大影响 | 已缴纳罚款,完成整改,并加强日常管理 |
中建西部建设新疆有限公司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的规定 | 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罚款20,250元 | 无重大影响 | 已缴纳罚款,完成整改,并加强日常管理 |
除上述补充披露的内容外,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补充后的《2022年年度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8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