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建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对拟提交公司第八届八次董事会审议的部分事项进行了审核,会议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中建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各项指标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要求。根据对中建财务有限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其存在违反监管要求的情形。公司出具的关于对中建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的报告真实客观,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在表决时应予以回避。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对中建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海霞 廖中新 杨 波
2024年8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