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盈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3-23  美盈森(00230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303 股票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24-005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3年5月31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美盈森环保包装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美芯龙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长沙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美盈森(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美盈森”)、佛山市美盈森绿谷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省习水县美盈森科技有限公司、涟水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0,000万元的银行融资业务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期限为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担保额度期限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担保未提供反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8日、2023年6月1日分别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二、担保进展情况

因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美盈森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美元500万整,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在深圳签署了《保证书》,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对香港美盈森的担保额度及使用情况如下:

担保方被担保方股东大会审批额度 (万元)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万元)本次担保前剩余额度 (万元)本次担保金额 (万元)本次担保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万元)本次担保后剩余额度 (万元)
公司香港美盈森5,00005,0003,547.113,547.11,452.9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美盈森(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17日董事:王海鹏、王治军、王丽、冯达昌注册资本:82,064.71万港元地址:香港中环德辅道中28号盘古银行大厦14 F经营业务性质为一般贸易。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香港美盈森100%股权。香港美盈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近两年财务情况:

项目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万港元)42,721.91103,644.86
负债总额(万港元)16,505.0918,054.44
(万港元)00
(万港元)16,505.0918,054.44
净资产(万港元)26,216.8285,590.42
资产负债率38.63%17.42%
项目2022年度(经审计)2023年1-9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万港元)9,803.576,165.08

注: 按照2024年3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7.0942折算。

利润总额(万港元)10.543,736.42
净利润(万港元)1.293,784.25

香港美盈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具体情况

公司为香港美盈森向汇丰银行申请授信签署的《保证书》债权人: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借款人:美盈森(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保证人: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最高债务金额:美元伍佰万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担保范围:

(1)借款人在债权确定期间开始前或期间内产生并欠付债权人的全部金钱性和非金钱性义务及债务,无论该等债务为借款人实际或者或有(以任何身份,无论单独或与任何其他人士共同)欠付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贷款、透支、贸易、贴现或其他授信、衍生品交易、黄金或其他贵金属租借或其他任何交易、文件或法律项下的该等义务及债务;

(2)至债权人收到付款之日该等义务和债务上(于索赔或判决前和索赔或判决后)产生的利息(包括违约利息);

(3)因借款人未能履行该等义务或债务而造成的损害赔偿、违约赔偿或其他赔偿,或因终止履行据以产生该等义务和债务的任何合同或交易而应由借款人支付的其他金额;

(4)在全额补偿的基础上债权人执行本保证书产生的支出(包括律师费)。

4、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债权确定期间):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和债权人据本保证书向保证人索偿日或债权人不时自行确定的其它日期,孰早为准。

5、保证期间:本保证书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自其债权确定期间的终止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

(1)如果任何担保债务在其债权确定期间的终止之日尚未到期,则保证期间自最后到期的担保债务的到期日起开始计算;且

(2)如果因任何有关无偿债能力、破产或清算的任何法律或出于任何其他原因导致付给债权人的有关担保债务的任何款项被退还的,则与该退还的担保债务有关的保证期间自该担保债务的退还日起开始计算。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8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六、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3月21日,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8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6.95%。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7,347.1万元(含上述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2.00%。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为香港美盈森向汇丰银行申请授信签署的《保证书》。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