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河股份: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经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裁办公会和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子公司江苏洋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洋河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宿迁新动能股权投资基
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宿迁新动能基金”“基金”),洋河投资
按照基金目标认缴出资总额10%的比例认缴基金份额,以自有资金累计
认缴出资不超过人民币1.30 亿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号:2026-017)。
二、本次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宿迁新动能基金已经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近日,公司收到基金
管理人通知,宿迁新动能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宿迁新动能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上海金顺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6 年06 月22 日
备案编号:SABG63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续关注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24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