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云网:关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更正公告

查股网  2023-12-25  中科云网(002306)公司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8)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3年12月)》,经内部再核,发现上述细则部分条款内容有误,现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正。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更正前后对照表

更正前更正后
第十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下列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提名、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四)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调整、决策程序、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以及利润分配政策是否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 担保)、委托理财、提供财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股票及衍生品投资等重大事项;删除
(六)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者新发生的总额高于三百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者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七)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股权激励计划; (八)公司拟决定其股票不再在深交所交易,或者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或者转让; (九)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事项; (十)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前应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 (一)重大关联交易(指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二)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前应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 (一)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二)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四)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四)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利润分配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提议召开董事会; (六)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七)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职权。 独立董事行使前款第(六)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行使上述除了第(六)款以外的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如上述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公司应将有关情况予以披露。独立董事行使上述第一至第三项职权的,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独立董事行使第三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及时披露有关情况。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二、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和相关条款序号自动顺延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其他内容不变,上述更新版细则请详见2023年12月23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3年12月)更正后》。公司对于上述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感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