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路桥: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的各项工作。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全体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以经营决策为重点,以落实整改为手段,通过有效开展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公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实现了风险提示、预警提前,切实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履职情况
2022年期间,监事会成员全体列席了公司各次股东大会,且监事作为监票人进行了监票;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召开的历次现场会议,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履行忠实、诚信义务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高管人员勤勉尽责,经营管理层认真执行了董事会各项决议,无违规操作行为发生。
(二)监事会的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期间,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6次会议,审议各类、各项议案20项。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列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期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审议各类、各项议案27项,召开2次股东大会,审议各类、各项议案12项。监事会全体成员均列席了会议,并对会议召开程序及决议事项进行了监督。
(四)2022年监事会学习培训情况
2022年期间,公司监事会成员参加了由新疆证监局、新疆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辖区2022年上市公司监管工作会议、监事会对上市公司财务监督相关实务解析培训、“严厉打击财务造假 坚决杜绝资金占用”专题培训,促进公司监事高效履职,依法完善监督职能,增强监事会监督工作有效性,全面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规则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期间发生的各类重大事项以及重点监督领域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年期间,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且该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具备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并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忠于职守,勤勉尽职,履行职务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未发现有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的发生。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2022年期间,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共计四份定期报告,对2022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2022年,公司各项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的正确理解。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审查,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和实际情况,程序合规,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并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遵照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2年期间,公司对外担保均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五)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2年期间,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
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也不存在因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或涉嫌内幕交易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情况。
(八)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既有的内控体系规范、完整,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有效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运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2022年期间,公司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情形发生,内部控制合理、有效。
(九)内控制度的完善及修订工作
2022年期间,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治理实际,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制度能有效满足监管规定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监事会议事体系,为监事更合法、更高效地履职建立了制度保障。
三、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充分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切实关注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认真检查公司经营、财务等状况,有效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具体工作要点如下:
(一)强化日常检查工作
2023年,公司监事将继续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等会议,关注公司对重大生产经营等问题的决策,加强对公司日常性经营管理和经理层执行公司职务行为的监督。继续联合董事会以及纪检、审计等部门,组织开展对投资项目的检查工作,稳步推进大监督机制。继续检查内控制度体系建设情况、审阅账簿、报表和文件等,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防范风险,促进规范,力求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必要时,要求公司相关责任人向监事会进行专项汇报,对有关事项作出解释说明,以提升监督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二)把握监督工作重点
通过把握监督重点和关键环节,做到准确定位,不越位。如对于公司治理和管理,要重点监督董事会、经理层是否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是否健全,是否按章办事、执行到位等;对于重大事项,要重点监督其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防止有损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决策行为发生;对于信息披露,要关注披露内容及行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关注定期报告编制程序的合规性等,并关注内幕信息的保密,以防范内幕交易的发生。
(三)提高监督工作水平
监事会将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加强会计、审计和法律金融知识学习,不断提升监督检查技能,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同时,认真贯彻各项新制定或修订的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监督效率,切实督促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四)加强对公司投资、财产处置、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2023年,监事会将根据《公司法》的要求,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2022年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22年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统计表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召开方式 | 与会监事 | 议案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2年4月18日 | 现场会议 | 五人 | 1、《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3、《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4、《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5、《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7、《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8、《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 ||||
9、《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
10、《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11、《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2年4月27日 | 现场会议 | 五人 | 1、《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2年5月19日 | 现场会议 | 五人 | 1、《关于广西南宁市马山县高铁站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PPP项目建设的议案》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2年8月8日 | 现场会议 | 五人 | 1、《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2、《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2年10月25日 | 视频会议 | 五人 | 1、《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
2、《关于开展永续债权融资的议案》 | ||||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 2022年12月21日 | 视频会议 | 五人 | 1、《关于核销应收款项坏账的议案》 |
议 | 2、《关于向兵团建工集团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