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路桥:董事会决议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25日以短信和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澎湖路33号北新大厦22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参会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由董事长张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2023年4月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