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路桥: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
债券简称:
北新R1债券代码:
149213.SZ
债券简称:
21北新R1
债券代码: 149468.SZ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2年度)
发行人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
16-17层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二〇二三年六月
目录
重要声明 ...... 3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况 ...... 4
一、债券核准情况 ...... 4
二、债券基本条款 ...... 4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 6
第三章 发行人2022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7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7
二、发行人2022年度经营情况 ...... 7
三、发行人2022年度财务状况 ...... 8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10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10
二、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情况 ...... 10
第五章 内外部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情况 ...... 12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 13
一、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 13
二、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 13
第七章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如有) ...... 14
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5
第九章 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 ...... 16第十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 17第十一章 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18
一、跟踪评级安排 ...... 18
二、跟踪评级报告情况 ...... 18
第十二章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 20
第十三章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 21
一、对外担保情况 ...... 21
二、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 21
三、发生《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及相关规定情形的情况 ...... 21
四、其他重大事项 ...... 22
重要声明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北新路桥”)对外公布的《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银河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况
一、债券核准情况
2018年3月26日,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的公司债券,可一次或分期发行,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项目建设等,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发行人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4月11日,发行人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709号”文件核准,发行人将在中国境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6亿元(含6亿元)公司债券。
二、债券基本条款
(一)20北新R1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用于“一带一路”)(第一期)(交易所简称“20北新R1”/交易所代码“149213”)。
2、发行总额:人民币3亿元。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3+2)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利率为5.00%。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5、还本付息方式: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6、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簿记情况进行配售,本期债券不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
7、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8、信用级别: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联合评级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9、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簿记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 21北新R1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用于“一带一路”)(第一期)(交易所简称“21北新R1”/交易所代码“149468”)。
2、发行总额:人民币1.8亿元。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3+2)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利率为5.50%。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5、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6、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簿记情况进行配售,本期债券不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
7、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8、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联合资信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9、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簿记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0北新R1”、“21北新R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以及《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制定受托管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对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了持续跟踪和监督。
2022年,受托管理人对发行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信状况进行持续关注和调查了解,同时受托管理人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2年,发行人未发生需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事项。
综上所述,受托管理人较好地履行了职责,为保护“20北新R1”、“21北新R1”投资者的利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中国银河证券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帆联系电话:010-80927272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第三章 发行人2022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文简称:北新路桥法定代表人:张斌设立日期:2001年8月7日注册资本:126,829.1582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9287328820住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16-17层邮编:830011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顾建民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联系电话:0991-363120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设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2022年度经营情况
发行人主要从事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和市政交通工程等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施工业务,兼具开展投资、融资租赁、建材租赁、汽车租赁、勘察设计等其他业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发行人的传统主营业务,是发行人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目前,发行人拥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发行人可以在上述资质范围内,承揽公路各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在设计领域可从事公路行业甲级设计。
发行人2022年营业收入结构情况表
单位:亿元、%
项目 | 金额 | 占比 |
工程收入 | 92.10 | 79.00 |
商品销售收入 | 9.41 | 8.07 |
房地产销售 | 7.02 | 6.02 |
高速公路收费收入 | 4.60 | 3.95 |
租赁收入 | 0.67 | 0.58 |
劳务分包收入 | 0.38 | 0.33 |
其他 | 0.70 | 0.60 |
主营业务合计 | 114.89 | 98.55 |
其他业务 | 1.69 | 1.45 |
合计 | 116.58 | 100.00 |
三、发行人2022年度财务状况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发行人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希会审字(2023)352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发行人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亿元
项目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同比变动 |
总资产 | 511.56 | 456.93 | 11.9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4.21 | 31.90 | 7.24% |
营业收入 | 116.58 | 123.20 | -5.3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0.46 | 0.57 | -19.30%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 | 13.75 | 11.67 | 17.8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5 | -2.10 | 283.3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10 | -40.87 | 11.6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32 | 37.37 | -21.54%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19 | 31.13 | -9.44% |
流动比率(倍) | 1.00 | 1.00 | 0.00% |
速动比率(倍) | 0.97 | 0.87 | 11.49% |
资产负债率(%) | 89.16 | 88.34 | 0.93%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3.91 | 4.00 | -2.25%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1.12 | 1.27 | -11.81%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倍) | 0.57 | -0.12 | 575.00%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 | 1.48 | 1.71 | -13.45%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总资产报酬率(%) | 2.18 | 1.94 | 12.37% |
注:
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当期折旧额+当
期摊销额
2. 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其中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4.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利息支出+所得税付现)/现金利息
支出(注:现金利息支出系现金流量表“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所得税付现系现金流量表“支付的各项税费”)
5.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6.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7.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8. 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
(二)发行人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同比变动超过30%的原因说明
项目 | 同比变动 | 变动原因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3.33% | 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减少所致。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倍) | 575.00% | 系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所致。 |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709号”文件核准,发行人将在中国境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6亿元(含6亿元)公司债券。发行人为本次债券在兴业银行和中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门用于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与划转。开户行和账户如下:
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512010100100992704;
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8113701013200133039。
自“20北新R1”、“21北新R1”发行以来,此账户运作正常,发行人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安排使用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并由监管银行负责监督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进行使用。
二、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情况
(一)20北新R1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3亿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按《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用于“一带一路”)(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使用完毕。
单位:亿元
债券名称 | 发行规模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 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截至本报告出具日)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 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形,如有,请说明变更程序 |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用于“一带一路”)(第一期) | 3.00 | 按募集说明书约定全部用于偿还“一带一路”项目金融机构借款 | 0.00 | 是 | 否 |
(二)21北新R1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1.8亿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按《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用于“一带一路”)(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使用完毕。
单位:亿元
债券名称 | 发行规模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 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截至本报告出具日)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 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形,如有,请说明变更程序 |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用于“一带一路”)(第一期) | 1.80 | 按募集说明书约定全部用于偿还“一带一路”项目金融机构借款 | 0.00 | 是 | 否 |
第五章 内外部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情况
2022年度,“20北新R1”、“21北新R1”内外部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一、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良好。
二、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债券简称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 | 还本付息方式 | 付息兑付情况 | 报告期内附权条款执行情况 |
20北新R1 | 合格投资者 | 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于2022年8月25日付息 | 不涉及 |
21北新R1 | 合格投资者 | 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于2022年4月28日付息 | 不涉及 |
第七章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如有)无。
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20北新R1”、“21北新R1”债券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九章 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分析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0北新R1”、“21北新R1”均按期足额支付当期利息。发行人未出现兑付兑息违约的情况,偿债意愿正常。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发行人近两年主要偿债能力指标表
金额单位:亿元
项目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同比变动 |
流动比率(倍) | 1.00 | 1.00 | 0.00% |
速动比率(倍) | 0.97 | 0.87 | 11.49% |
资产负债率(%) | 89.16 | 88.34 | 0.93%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 | 1.48 | 1.71 | -13.45% |
从短期指标来看,截至 2022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 1.00和
0.97,较上年波动较小,较为稳定。
从长期指标来看,截至 2022 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 89.16%,较上年末略有上升,总体上保持稳定。
从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来看,截至 2022 年末,发行人利息保障倍数为1.48,较上年下降0.23,总体而言,EBITDA对全部债务的保障程度良好。
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经营及财务指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偿债能力正常。
第十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
的应对措施
2022年度,发行人未发生与其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中国银河证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情况,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披露义务并按募集说明书约定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一章 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一、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且不晚于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状况,如发现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本次(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相关资料。
联合评级对本次(期)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将在本公司网站和交易所网站公告,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本公司网站、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同时,跟踪评级报告将报送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管部门等。
二、跟踪评级报告情况
(一)定期跟踪评级情况
报告期内,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20北新R1”和“21北新R1”两期债券进行跟踪评级。根据联合评级于2022年6月20日公告的《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跟踪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跟踪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20北新R1”和“21北新R1”债项跟踪评级结果为AA。
(二)不定期跟踪评级情况
无。
第十二章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自“20北新R1”和“21北新R1”发行后至本报告出具日,“20北新R1”和“21北新R1”的受托管理人、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化。发行人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
第十三章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末,发行人尚未履行及未履行完毕的对外担保余额为0.00亿元。
二、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新增争议金额占发行人报告期末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发生《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及相关规定情形的情况
2022年,发行人发生《受托管理协议》第3条第(一)项至第(二十七)项等情形的情况如下:
序号 | 事项 | 有/无 |
1 | 发行人名称变更、股权结构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 无 |
2 | 发行人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资信评级机构 | 无 |
3 | 发行人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 无 |
4 | 发行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 无 |
5 | 发行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 | 无 |
6 | 发行人发生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或重大资产重组 | 无 |
7 | 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 无 |
8 | 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 无 |
9 | 发行人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 无 |
10 | 发行人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 无 |
11 | 发行人或其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或者本期债券担保情况发生变更 | 无 |
12 | 发行人转移债券清偿义务 | 无 |
13 | 发行人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或者新增借款、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 无 |
14 | 发行人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进行债务重组 | 无 |
15 |
发行人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作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无 | ||
16 | 发行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 无 |
17 | 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无 |
18 | 发行人出现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 无 |
19 | 发行人分配股利,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被托管、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 无 |
20 | 发行人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 无 |
21 | 发行人未按照相关规定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 | 无 |
22 | 发行人违反募集说明书承诺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 | 无 |
23 | 募集说明书约定或发行人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 无 |
24 | 发行人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 无 |
25 | 发行人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无 |
26 | 发行人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 无 |
27 | 其他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或债券持有人权益的事项 | 无 |
四、其他重大事项
1、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完成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05号)核准,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1,080,000张定向可转换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10,800万元人民币,期限6年。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0年8月3日完成。
2022年6月24日,“北新定转”已全部转为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累计转股数量为20,809,248股,转股股份来源均为新增股份;2022年6月24日,“北新定02”已全部转为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累计转股数量为38,560,407股,转股股份来源均为新增股份。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