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路桥: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查股网  2024-04-20  北新路桥(002307)公司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的各项工作。公司监事会全体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以经营决策为重点,以落实整改为手段,通过有效开展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公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实现了风险提示、预警提前,切实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履职情况

2023年期间,公司监事会完善各项监督职能,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方式,依法独立行权履职。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经营层的积极配合下,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阅公司财务报告、重大经营活动的方案及分析报告、公司治理相关情况等资料、文件,研究分析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资本运作情况、依法治企情况等业务状况以及关联交易、担保、审计工作等内控治理工作,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

报告期内,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召开的历次现场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等行使了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了议案的真实、准确、完整性,以及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依法依规;监事会成员全体列席了公司各次股东大会,且监事作为监票人进行了监票,并对董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生产经营活动认真执行了董事会各项决议,各管理层人员均依法依规的执行公司职务行为,无违规操作行为;同时认真审阅了定期财务报表及附注资料,重点关注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合规性。

(二)监事会换届情况

2023年8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3名,分别为张大伟先生、吕淑珊女士、李志峰先生;职工代表监事2名,分别为鲁长青先生、尤涛涛先生。同时选举张大伟先生任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二)监事会的会议召开及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期间,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8次会议,审议各类、各项议案33项。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023年期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审议各类、各项议案53项,召开3次股东大会,审议各类、各项议案26项。监事会全体成员均列席了会议,并对会议召开程序、决议事项以及董事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严格实施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开展的各项工作进行了监督。

(三)2023年监事会学习培训情况

2023年期间,公司监事会成员参加了由新疆证监局、新疆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辖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独董制度改革专题培训,促进公司监事高效履职,依法完善监督职能,增强监事会监督工作有效性,全面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规则的

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期间发生的各类重大事项以及重点监督领域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期间,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且该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具备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并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忠于职守,勤勉尽职,履行职务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未发现有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的发生。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2023年期间,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共计四份定期报告,对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定期报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财务信息披露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保证了公司会计信息的及时、全面、准确。公司的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3年,公司各项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的正确理解。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进行了监督和审查,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和实际情况,程序合规,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并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遵照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3年期间,公司对外担保均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五)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3年期间,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也不存在因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或涉嫌内幕交易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情况。

(七)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既有的内控体系规范、完整,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有

效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运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2023年期间,公司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情形发生,内部控制合理、有效。

(八)内控制度的完善及修订工作

随着监管机构监管规则的不断更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认为:2023年期间,董事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六项内控制度进行了修订,将不断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总体运行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同时能够进一步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增强运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三、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充分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切实关注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认真检查公司经营、财务等状况,有效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具体工作要点如下:

(一)强化日常检查工作

2024年,公司监事将继续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等会议,关注公司对重大生产经营等问题的决策,加强对公司日常性经营管理和经理层执行公司职务行为的监督。继续联合董事会以及纪检、审计等部门,组织开展对投资项目的检查工作,稳步推进大监督机制。继续检查内控制度体系建设情况、审阅账簿、报表和文件等,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防范风险,促进规范,力求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必要时,要求公司相关责任人向监事会进行专项汇报,对有关事项作出解释说明,以提升监督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二)把握监督工作重点

通过把握监督重点和关键环节,做到准确定位,不越位。如对于公司治理和管理,要重点监督董事会、经理层是否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是否健全,是否按章办事、执行到位等;对于重大事项,要重点监督其决

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防止有损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决策行为发生;对于信息披露,要关注披露内容及行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关注定期报告编制程序的合规性等,并关注内幕信息的保密,以防范内幕交易的发生。

(三)提高监督工作水平

监事会将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加强会计、审计和法律金融知识学习,不断提升监督检查技能,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同时,认真贯彻各项新制定或修订的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监督效率,切实督促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四)加强对公司投资、财产处置、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2024年,监事会将根据《公司法》的要求,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2023年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统计表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

2023年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统计表

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召开方式与会监事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4月23日现场会议五人1、《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0、《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4年28年现场会议五人1、《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3年7年14日现场会议五人1、《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3年8月1日现场会议五人1、《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7、《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10、《关于设立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2、《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议案》
13、《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议案》
1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15、《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暨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8月18日现场会议五人1、《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10月21日现场会议五人1、《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12月14日现场会议五人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12月29日现场会议五人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