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路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7月5日以短信和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7月11日在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澎湖路33号北新大厦22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参会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由董事长张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于远征、夏鹏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2024年7月1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实施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议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同意拟实施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4-44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告》详见2024年7月12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于远征、夏鹏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的公告》详见2024年7月12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于远征、夏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的公告》详见2024年7月12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4年7月12日《证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4-44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