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路桥:监事会决议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短信和邮件的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表决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大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24年10月2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