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路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2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在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澎湖路33号北新大厦2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参会监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大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债转股投资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延长债转股投资期限的公告》详见2024年12月31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