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 87 号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1)年报显示,年审会计师对你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均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主要由于你公司在2022年1月至2023年4月19日期间,与其他公司存在大额资金往来的情况,其中2022年度大额资金累计流出9,729万元,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14日大额资金累计流出26,975万元。(2)《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显示,你公司在资金管理上存在制度设计和执行缺陷,在资金事后控制活动中未明确并及时跟踪检查资金等事项,导致公司在报告期发生大额资金往来以及对部分大额资金往来管控薄弱。公司已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自查,并对上述内部控制缺陷进行了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请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大额资金往来的明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流出流进时间、金额、交易对手方、交易内容、支付授权审批情况,以及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构成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占用或你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2)请结合上述情况,说明你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设计和执行缺陷的具体内容,未有效执行的原因,能否保证你公司资金财产及财务报告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请进一步核实你公司是否存在应审议未审议或应披露未披露的资金往来、担保等事项,你公司是否存在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的风险。
(4)请说明上述缺陷是否为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并结合你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整改情况、整改效果等,说明对上述缺陷的定性及分类是否准确,除上述缺陷外,你公司是否存在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当前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
(5)请年审会计师就以上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并进一步说明对公司出具标准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的依据,是否已充分考虑相关重大事项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影响。
2、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5亿元,同比下降
25.28%,年报称你公司所处的大屏幕拼接显示行业2022年度市
场规模同比明显下降,高分可视化应用投入与产出难成正比;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0.42亿元,同比增长110.5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189.29万元,已连续四年为负。
(1)请结合大屏幕拼接显示行业市场规模下降的具体表现及原因、投入与产出的具体情况、国家政策对于幼教业务的具体影响、可比公司经营情况、市场需求、行业政策等,具体分析说明你公司视讯业务及幼儿教育业务营业收入均下降的原因,是否具有持续性。
(2)请说明在营业收入下降的情况下,本期净利润扭亏为盈的原因,是否主要依赖非经常性损益,以往年度计提大额资产减值时间点是否合理。
(3)请结合你公司所处行业情况、主营业务运营情况、资产结构、偿债能力等,说明连续多年扣非后净利润为负的原因,你公司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3.21亿元,同比下降19.31%,年报解释主要为结构性存款理财未到期所致。
(1)请你公司补充说明结构性存款的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来源、产品名称、产品类型、基础资产类型、起止时间、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2)请你公司详细说明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具体
存放情况,包括存放机构名称、存放金额、存放类型、是否用于质押或担保等,相关货币资金及银行理财是否真实,是否存在受限或无法取出的风险。
请年审会计师结合对货币资金科目执行的审计程序,就公司货币资金余额的真实性、准确性发表明确意见。
4、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1.39亿元,同比增长
3.20%,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91.72万元,转回或转销808.57万元。你公司电子视像业务本期销售5,570套,同比增长2.79%,库存量为515套,同比减少49.01%。
(1)请结合电子视像相关产品的市场需求、销售模式、生产模式、销售价格等因素,说明设备销售量、生产量、库存量变动的合理性,与报告期内业绩变动趋势的匹配性,并说明在库存量同比下降的情况下,你公司存货期末余额增长的原因。
(2)请结合主要存货构成、近两年市场价格变化情况、销售毛利率变化情况等,说明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及依据。
(3)请结合存货主要内容、存放地点、库龄、对应在手订单及执行情况、存货跌价准备测试过程等,说明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充分。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报告期内,刘可夫、回声因股权转让纠纷将你公司诉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为18,150万元,你公司未
就上述事项计提预计负债。2023年4月12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称法院裁定查封、冻结你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0,020万元或相应价值的财产。
(1)请结合上述诉讼的进展情况、对你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及会计处理,说明你公司未计提预计负债的原因及判断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请结合被冻结资产金额占你公司银行存款余额的比例及冻结期限等,说明前述资产被查封或冻结对你公司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
6、报告期末,你公司商誉余额为1.04亿元,本期未针对北京红缨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金色摇篮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大连金色摇篮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所在资产组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请结合北京红缨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金色摇篮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大连金色摇篮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资产组构成依据及变化情况、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回收金额及账面价值的计算过程及关键参数的选取依据、相关政策对其经营情况的具体影响等,详细分析你公司本期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7、报告期内,你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为1.16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为45.85%。请说明前五名供应商名
称、采购商品名称及类型、结算周期及方式、与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对比近三年主要供应商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你公司是否存在大客户依赖风险。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5月1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