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关于对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291号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7日,你公司披露《关于转让公司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称拟向江苏宝力重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力重工)转让你公司所持有的北京红缨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金色摇篮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常青藤智库(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青藤)三家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为交易标的)100%的股权,交易价格为20,720万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常青藤对你公司有其他应付款11,015.09万元。宝力重工承诺将在标的公司工商变更手续完成前,协助标的公司处理应付公司的相关款项。
你公司将上述事项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对外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显示,董事李昂对该事项议案投反对票,其认为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导致公司被动形成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且常青藤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为负,无法履行付款承诺的风险较高。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核实并书面回复:
1、公告显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宝力重工净资产为6,754.39万元,交易标的净资产合计为4,807.18万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交易标的货币资金余额合计为2,472.63万元。请结合宝力重工、交易标的主要财务数据、盈利能力、现金流情况、交易资金来源等,分析说明其支付股权转让款、协助常青藤还款的履约能力,你公司已采取、拟采取的保障措施,并结合《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条件及付款安排等,说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请结合交易标的的主营业务、近三年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相关资产评估报告及审计报告等,说明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你公司将交易标的打包出售的原因及必要性,交易完成后是否将对你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产生影响。
3、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8月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