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3年半年度,公司未发生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亦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2、2023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本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高芝平 耿志坚 张文栋
2023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