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利: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5-041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2024年1-9月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73.19万元。
2025年度,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股份”)及/或其下属子公司及/或其关联企业、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扬子造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
34.20亿元。
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许加纳先生、黄昶先生、林茂先生、阎杰先生担任关联方建发股份及/或其下属子公司及/或其关联企业的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亿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5年预计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建发股份及/或其下属子公司及/或其关联企业 | 采购商品 | 市场价格 | 16.00 |
小计 | - | - | 16.00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建发股份及/或其下属子公司及/或其关联企业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格 | 18.00 |
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格 | 0.20 | |
小计 | - | - | 18.20 | |
合计 | 34.20 |
(三)2024年1-9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4年1-9月实际发生金额 | 2024年预计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江苏中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线缆盘具及托盘等辅材 | 172.19 | 200.00 |
山东中能技术有限公司 | 光伏接线盒 | 0.59 | 160.00 | |
小计 | - | 172.72 | 360.00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江苏中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电费 | 0.28 | 1.00 |
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 | 船缆产品 | 0.19 | 200.00 | |
小计 | - | 0.47 | 201.00 | |
合计 | 173.19 | 561.00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及/或其下属子公司及/或其关联企业法定代表人:林茂注册资本:294709.5201万元成立日期:1998年6月10日主营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等住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29层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常熟光晟新能源有限公司是建发股份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建发股份及/或其下属子公司及/或其关联企业构成公司关联方。
建发股份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4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8,208.52 | 8,760.13 |
净资产 | 695.11 | 700.32 |
项目 | 2023年1-12月 (经审计) | 2024年1-9月 (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7,636.78 | 5,021.36 |
净利润 | 131.04 | 20.58 |
2、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乐天注册资本:188620万元成立日期:2005年5月12日主营业务:从事船舶制造、改装、修理和拆解等。住所:江阴经济开发区靖江园区关联关系:新扬子造船为过去十二个月内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新扬子造船构成公司关联方。
新扬子造船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38 | 296 |
净资产 | 101 | 126 |
项目 | 2023年1-12月 (经审计) | 2024年1-12月 (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40 | 146 |
净利润 | 23 | 37 |
以上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公司从关联方采购
公司向建发股份及/或其下属子公司及/或其关联企业采购非生产性物料、光伏业务及线缆业务涉及的物资等,上述产品的采购行为主要是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且完全遵循市场定价原则。
(二)公司向关联方销售
1、公司向建发股份及/或其下属子公司及/或其关联企业销售光伏产品及线缆等;
2、公司向新扬子造船销售公司子公司生产的船缆产品。
上述销售商品的行为参照市场公允价格或者依据成本加成法定价,交易过程公平透明。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是根据具体实际需求签订相关协议,相关付款按协议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2025年预计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交易行为,上述关联交易充分利用了关联方的优势,保障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到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交易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