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园: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达到1%的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达到1%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何巧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治理等造成重大影响。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可能会被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何巧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可能会被强制执行的情况进行了披露。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自前次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至2024年10月17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获知,何巧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具体情况如下表: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何巧女及其一致行动人 | |||
住所 | 北京市枣苑小区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4年7月8日— 2024年10月17日 | |||
股票简称 | *ST东园 | 股票代码 | 002310 |
变动类型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27,105,846 | 1.0094% | ||||||
合 计 | 27,105,846 | 1.0094%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执行司法裁定)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何巧女 | 合计持有股份 | 240,804,718 | 8.9670% | 230,974,931 | 8.600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40,804,718 | 8.9670% | 230,974,931 | 8.600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一致行动人唐凯 | 合计持有股份 | 26,484,567 | 0.9862% | 9,208,508 | 0.342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6,484,567 | 0.9862% | 9,208,508 | 0.342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可能会被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何巧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可能会被强制执行的情况进行了披露。本次权益变动不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截至本公告日,强制执行何巧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事项尚未完成。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6、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注:尾数差异系小数点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治理等造成重大影响。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