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集团: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1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已届满,公司董事会拟对2,951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6,271,803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且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就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247名激励对象因其离职或解除劳动关系、违反职业道德或损害公司利益,注销其已获授且未达行权条件的1,316,040份股票期权;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中5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解除劳动关系、违反职业道德或损害公司利益,注销其已获授且未达行权条件的350,400份股票期权,共计注销1,666,440份已获授且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1年5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1年6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其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同时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6月10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003名激励对象授予4,795.32万份股票期权。公司已于2021年6月28日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过程中,有1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满足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共计11.40万份股票期权,因此,公司实际向3,986名激励对象授予4,783.92万份股票期权。
3、2022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由59.68元/股调整为59.36元/股;同意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2年5月16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044名激励对象授予682.51万份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9.36元/股。公司已于2022年6月24日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过程中,有3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满足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共计2.67万份股票期权,因此,公司实际向1,012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679.84万份股票期权。
4、2023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由59.36元/股调整为59.21元/股;同意公司注销已获授且未达行权
条件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3,426,488份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319,500份,共计3,745,988份;确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3,586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860,712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且未达行权条件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8,888,000份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1,295,780份进行注销,共计10,183,780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且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已届满,同意公司将2,951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6,271,803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247名激励对象因其离职或解除劳动关系、违反职业道德或损害公司利益,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且未达行权条件的1,316,040份股票期权;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中5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解除劳动关系、违反职业道德或损害公司利益,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且未达行权条件的350,400份股票期权,共计注销1,666,440份已获授且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1、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2023年1月3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3,586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8,860,712份。2023年2月14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6月27日(包含首尾两日)。
2023年6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已届满,公司董事会拟对2,951名激励对象的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共计6,271,803份股票期权额予以注销。
2、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且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因247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或解除劳动关系、违反职业道德或损害公司利益,其获授且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1,316,040份予以注销;因53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离职或解除劳动关系、违反职业道德或损害公司利益,其获授且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350,400份予以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且未达行权条件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316,040份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350,400份拟进行注销,共计注销1,666,440份已获授且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
综上,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数量:
内容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
注销种类 | 股票期权 | 股票期权 |
注销数量(份) | 7,587,843 | 350,400 |
股票期权总数(份) | 47,839,200 | 6,798,400 |
占所涉标的比例(%) | 15.8611 | 5.1542 |
公司最新股份总数(股) | 1,663,749,970 | |
合计占总股数比例(%) | 0.4771 |
注:上表总股本以2023年7月10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
3、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完成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23年7
月10日完成上述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6,271,803份股票期权及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且未达行权条件的1,666,44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且流程合规,不会影响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创造最大价值回报股东。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