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集团: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调增的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调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和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下同)使用自有资金最高余额不超过2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即2023年5月15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根据宏观金融环境变化和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为提高资金收益率,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调增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5月14日内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委托理财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变化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使用闲置资金现金管理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增加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最高余额由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5月14日内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余额不超过上述最高额。
3、投资范围:
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投资的实际进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该事项的审议、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选择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在额度范围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产品的购买等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O二三年九月二十日